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56天未进

武义律师 2025-04-14
发包人56天未验收视为合格,依据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》。法律依据明确,发包人超期未验收,将默认工程合格。如不及时处理,可能导致工程款项支付延迟等严重后果,影响双方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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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包人超期未验收视为合格。处理方式:1.协商,与发包人沟通,明确验收情况,催促出具接收证书;2.若协商无果,准备证据,依据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》提起诉讼,要求确认工程合格并支付款项;3.也可选择仲裁,提交专业机构裁决,确保权益得到快速公正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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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处理方式为协商、诉讼或仲裁。选择时应考虑效率与成本,协商最快但不一定有效;诉讼权威但耗时;仲裁专业且相对快捷,适合复杂争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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